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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姓名:

匿名网友

来信日期:

2016-7-19

联系地址:

古浪县古丰乡

联系电话:

1512935****

信件类型:

可以公开

联系邮箱:

327315***@qq.com
信件标题:
精准扶贫

信件内容:
你好! 我来自古浪县古丰乡,现在就读于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去年学校统计精准扶贫学生,我是其中一个,后来一直没有消息,和我们一起的他们都到教育局领取了资金,而我没有接到教育局的任何通知!可以咨询一下你吗?
回信时间:
2016/7/20 10:47:59

回信内容:
网友:
    你好!你所反映2015年建档立卡贫困户未享受到高职学生减免学费政策问题,县委高度重视,即责成县教育局核实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根据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5年精准扶贫学前和高职学生免学费(书本费)补助经费的通知》(甘财教〔2015〕194号)和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职学生免学费(书本费)补助资金发放的补充通知》(甘教资助〔2016〕2号)精神,县教育局将省内22所高职院校提供的2015年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信息和乡镇及教育工作站依据“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提供的2015年进入省内高职院校就读的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信息进行一一核对,将两方面信息核对相符的378名学生确定为享受2015年高职免学费(书本费)补助资金的对象。2016年3月17日,县教育局和财政局共同下发了《关于下达2015年省内高职学生免学费(书本费)补助资金的通知》(古财教发〔2016〕19号),并于2016年3月30日将补助资金通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全部划入学生家长“一折统”账户。根据您提供的相关信息,县教育局、县扶贫办、古丰乡政府将2015年省内22所高职院校提供的2015年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信息与全县“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提供的2015年进入省内高职院校就读的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信息再次进行了核对,经核对发现,2015年古丰乡工作人员在“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录入信息时,误将您妹妹李文兰录为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李文兰在2015年秋被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录取,但未去就读,继续到古浪一中复读),您的信息录为非在校生,县教育局在核对学生信息时,未核对出您的信息,导致您未能及时享受2015年高职免学费(书本费)补助资金。您反映的问题属实。2016年6月12日,县教育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与您及您的家长进行了联系,向您们做了解释和说明工作。2016年6月13日,古丰乡政府和县扶贫办积极协调,将“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系统内您的信息进行了更正。2016年6月17日,县财政局根据相关程序将补助资金通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划入您父李宗安的“一折统”账户,经确认已经到账。县委已责成古丰乡政府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相关单位和乡镇进一步强化责任倒查,提升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录入的精准度和精确度,确保精准扶贫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