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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客来武旅游可获奖励补助
年度组织游客1000人以上最高奖20000元
日期:18-01-17 08:59:23 来源:武威日报 作者:张秀芳 字号:[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1月11日,记者从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获悉,为支持旅游产业加快发展,我市制定出台实施了《武威市引客入武奖励补助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明确,奖励对象为组织市外游客来武威旅游或参加我市体育赛事、户外运动、科普研学等活动的市内外旅行社或其他组织。按照奖励条件和标准,分为四类,即年度累计奖励、旅游专列奖励、组织活动补助和年度贡献奖励。其中,年度累计奖励条件为:旅行社组织单次10人以上市外游客,在武威游览参观1处以上有门票收入的A级景区或参加旅游有关活动,入住本市营业饭店不少于1晚。标准是旅行社年累计组织游客量达到500-999人的,每人按1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年累计组织游客量达到1000-1999人的,每人按15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年累计组织游客量达到2000人以上的,每人按2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旅游专列奖励条件为:旅行社组织旅游专列来武威旅游,游览参观1处以上有门票收入的A级景区,入住本市营业饭店不少于1晚;或在武威游览参观2处以上有门票收入的A级景区。标准是组织市外游客一次达到300-399人的,每次奖励1.5万元;达到400-499人的,每次奖励2万元;达到500人以上的,每次奖励3万元。旅游专列和年度累计游客人数实行叠加奖励。组织活动补助条件为:团体、协会、企业等组织市外游客参加我市体育赛事、户外运动、科普研学等活动,单次100人以上,活动时间2天以上,入住本市营业饭店不少于1晚。标准是每次活动给予1万元补助。年度贡献奖励,对年度组织市外游客人数1000人以上,排名前三位的旅行社或其他组织,分别奖励20000元、10000元、5000元。
  
    《实施细则》旅游人数包含依据相关规定享受门票减免政策优惠的现役军人、老年人、残疾人、全日制在校学生等。按照规定,对弄虚作假取得奖励补助的单位,一经查实收回奖励补助资金,列入诚信“黑名单”并进行联合惩戒。 
责任编辑:r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