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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督查办督促检查惠农资金落实情况
日期:17-03-29 来源:督查办 作者: 字号:[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惠民财政补贴发放管理,全面掌握惠农资金落实情况,顺利推进惠民财政补贴县级直发试点工作,近日,县督查办(县效能办)会同县财政局组成联合督查组,通过听取情况介绍、查阅档案资料、开展业务指导、入户核算比对等方式,对20个乡镇(街道)和涉及县级直发惠民财政补贴的13个部门(单位)第一季度惠农资金落实暨惠民财政补贴县级直发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

    根据省委、省政府相关部署要求,省财政厅于2016年11月确定我县为全省惠民财政补贴县级直发工作试点县。2017年1月起,我县惠民财政补贴县级直发系统正式上线运行。惠民财政补贴由县财政直接发放给享受对象,有效改变了原来将惠农资金层层下拨到乡镇、乡镇划拨到各基层代理银行、各代理银行发放到农户的方式,最大程度地减少了资金拨付发放的中间环节和程序,进一步优化了发放流程、提高了发放时效、强化了监督管理,确保了各项惠民政策的高效落实。

    针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部分乡镇重视程度不够、信息核对修改进度缓慢、县级直发系统还需改进等问题,督查组现场进行了反馈,要求各乡镇(街道)和资金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市县总体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注重统筹协调,全面完成信息采集录入、底册编制报送、对象审核确认、资金拨付发放等工作,确保惠民财政补贴县级直发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各责任单位要牢固树立全局意识和“一盘棋”思想,严格按照要求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进一步靠实工作责任,配强工作力量,确定专人负责,动员组织乡镇、村、组各级干部全面参与。紧盯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刻分析原因,强化整改措施,督促落实岗位职责,进一步查漏补缺、补齐短板,严格按照时限要求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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